关于做好我校因公出国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0-30 15:29:37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4404
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因公临时出国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通外侨发[2013]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要实行信息公开和成果共享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因公出国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规定做好因公临时出国信息公开工作。除应对海外突发事件、履行外交特殊使命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我校在职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均须通过我校数字校园平台如实公示有关团组和人员信息,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包括团组全体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预算等。出访团组回国后,应在1个月内将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交由外事办公室发布在数字校园平台,自觉接受监督,实现资源共享。
三、确保反馈意见的渠道畅通,对反映有问题的出访团组和人员认真核实;对确有问题的,采取切实措施,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严禁任何团组和个人在信息公示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四、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对未按规定进行事前公示的团组,将不予审核审批。
特此通知。
南通职业大学外事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