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外国专家来通工作证件办理流程
日期:2012-05-03 16:40:19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3726

 

——聘请单位进入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教育培训机构需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后方可聘请外国专家)
——聘请单位凭审核通过的用户名登录系统,网上申请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网上申请初审通过后,聘请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提交书面材料
——办证机关通过系统将审核意见反馈给聘请单位
——符合条件的,市外专局审核后报省局审批,审批通过,发给《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聘请单位到当地外事部门办理《申请外国人入境审批表》
——聘请单位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申请外国人入境审批表》到南通市外事办办理《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聘请单位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寄送外国专家
——外国专家持工作许可证、签证通知表和有效护照到所在国中国使领馆办理职业(Z)签证
——外国专家持职业签证入境后,24小时内到辖区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聘请单位凭审核通过网上办证系统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
——网上申请初审通过后,聘请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提交书面材料
——符合条件的,市外专局审核后报省局审批,审批通过,发给《外国专家证》
——外国专家凭《外国专家证》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许可
——外国专家离任15日内,聘请单位将外国专家工作情况通过系统上报办证机关,并办理《外国专家证》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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